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決定受理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帆公司” 或“債務人”)提出的預重整申請,并選定浙江震舟律師事務所擔任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以下簡稱“臨時管理人”)。2025年6月16日,因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符合重整條件,普陀法院決定受理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并指定浙江震舟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在預重整階段,為最終實現重整成功,臨時管理人發(fā)布《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預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面向社會公開招募豐帆公司預重整投資人,并最終確定1名意向投資人為兜底投資人。2025年6月13日,意向投資人與臨時管理人簽訂兜底投資協(xié)議【出價8360萬元】,并繳納836萬元保證金。為有效維護債務人及全體債權人權益,管理人擬以《兜底投資協(xié)議》同等條件及兜底投資人的報價+1元即8360.0001萬元為起拍價,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確定豐帆公司的重整投資人。具體公告如下:
管理人將于2025年07月04日10:00至12:00 (北京時間)在拍船網(m.thamesbd.com)對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重整投資人資格進行公開競價。
一、競拍標的: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重整投資人資格,即成為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重整投資人。
1、公司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單位全稱: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簡稱“豐帆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903753036139H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qū)東港街道濱海公寓1幢1樓5-7號
法定代表人:楊敏
注冊資本:5,000.00萬元人民幣
企業(yè)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經營開始日期:2003年07月29日
經營期限:無固定期限
主要經營范圍:國內沿海及長江中下游成品油船、化學品船運輸,國際船舶危險品運輸;燃料油、潤滑油、船用物資、船舶配件、鋼材銷售;船舶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重整范圍內的資產和權益:
2.1 公司經營資質
(1)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交浙XK0358,主營國內沿海省際成品油船、化學品船運輸,證書有效期為2022年06月29日至2026年06月30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MOC-MT00431,準予從事國際船舶危險品運輸,有效期為:2017年03月29日至無固定期限。
2.2 公司固定資產:16項辦公設備及豐帆17、豐帆27共計2艘船舶。
(1)辦公設備共計16項,主要為企業(yè)經營所用的電腦、辦公桌椅、空調、打印機、傳真機等,分布于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辦公區(qū)內。
(2)豐帆17船舶基本情況:
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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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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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登記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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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800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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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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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化學品船/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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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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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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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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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北侖藍天造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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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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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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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寬*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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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8*18.00*9.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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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艙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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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氧涂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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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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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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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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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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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重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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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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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籍港:
|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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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種類:
|
內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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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功率kW:
|
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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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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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N330-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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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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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淄柴博洋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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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器種類:
|
螺旋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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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級社:
|
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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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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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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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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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海航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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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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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船帶有散裝化學品、成品油交通部省際運力
2、2025年8月8日之前需完成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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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豐帆27船舶基本情況:
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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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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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登記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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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13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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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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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化學品船/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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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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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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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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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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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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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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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寬*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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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0*16.80*8.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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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艙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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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銹鋼30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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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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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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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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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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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重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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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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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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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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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種類:
|
內燃機
|
主機功率kW:
|
2,574
|
主機型號:
|
6N330-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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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廠家:
|
青島淄柴博洋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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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器種類:
|
螺旋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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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級社:
|
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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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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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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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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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航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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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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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船帶有散裝化學品、成品油交通部省際運力
2、2025年7月9日之前需完成中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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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產經營情況:目前企業(yè)生產經營正常,2艘船舶正常從事運輸。
4、現有船員:豐帆17船員17人,豐帆27船員18人,岸上職工11人。
(本公告及其附件(如有)所提供的有關競拍標的資料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證書及實際情況為準)
二、競拍規(guī)則:
1、此次競拍無保留價。若公告期滿后無人出價,則此次拍賣流拍;若有1家及以上競買人參加報名,則以競拍方式進行投資權益轉讓,出價最高者即為重整投資人。重整投資人與管理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xié)議》在人民法院裁定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后方能生效。
2、起拍價:人民幣8360.0001萬元;競拍保證金:人民幣836萬元;加價幅度為人民幣10萬元的正整數倍。
3、正式開拍后,自2025年07月04日11:55 (北京時間)起進入延時報價階段,延時報價倒計時為5分鐘。在延時報價期間若有新的出價,倒計時將自動重置為5分鐘。
4、本次競拍活動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除另有規(guī)定外)。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為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3 日17:00時止。報名成功以競買人取得競價號牌為準。在確認意向競買人的競拍保證金足額到賬且報名手續(xù)提交完畢并經拍船網后臺審核后,意向競買人即可獲得競價號牌。為避免出現問題導致錯過競拍報名有效期,建議意向競買人提前2-3個銀行工作日繳納競拍保證金并完成報名手續(xù)。競買人報名成功后,即視為充分知曉、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競拍規(guī)則、特別規(guī)定及相關附件等內容的相關約定,同意按競拍標的公司現狀進行投資,接受所有標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視為對本次競拍程序確認并同意承擔風險。
2、競買人報名要求:
2.1 競買人應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2.2 競買人應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投資,確保項目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guī);
2.3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可以作為聯(lián)合競買人。聯(lián)合體各成員間應當明確牽頭方,說明成員組成、合作方式、職責分工及權利和義務,并承諾承擔連帶責任;
2.4 本次競拍不限行業(yè),單位或個人均可報名。
3、競買人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yè)報名
● 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加蓋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加蓋公章)
● 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及授權委托書(如有,需加蓋公章)
●《參拍承諾書》
● 競拍保證金付款憑證
(2)個人報名
● 身份證掃描件(按手印)
●《參拍承諾書》
● 競拍保證金付款憑證
4、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拍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盡職調查、咨詢看樣:
1、意向競買人如需對競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的,可與管理人/拍船網聯(lián)系,在與管理人簽署《保密承諾書》后,并繳納盡調保密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后可調閱相關資料、了解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重整等相關情況(繳納賬戶:開戶名:浙江拍船網航運交易股份有限公司,開戶號:3420020010120100378739,開戶行:浙商銀行舟山分行),盡調時間截止2025年07月03日公告期滿前。無違反《盡調保密承諾書》約定的相關情形的,拍船網于本次競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盡調保密保證金無息原路退還。未開展盡職調查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次重整競價標的全部現狀的認可,責任自負。
2、看樣事宜另行通知,具體請與管理人/拍船網聯(lián)系。意向競買人可在規(guī)定的看樣時間內組織看樣,并承擔看樣過程中看樣人員的所有費用、風險與責任,管理人僅負責配合工作;未在規(guī)定看樣時間內參與實地看樣且完成報名手續(xù)的,即視為已完全了解競拍標的的所有情況,包括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意向競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競拍標的質量等瑕疵提出異議。
五、競拍保證金賬戶:
●戶 名:浙江拍船網航運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3420020010120100378739
●開戶行:浙商銀行舟山分行
●附言:舟山豐帆
六、聯(lián)系方式:
1、管理人咨詢電話:陳律師(13967200019)、安律師(15105806655)
管理人聯(lián)系地址:浙江舟山臨城中昌國際大廈24樓浙江震舟律師事務所
2、拍船網咨詢電話:
陳女士:+86 18058087026 / 0580-2038358
周先生:+86 18058087036 / 0580-2038882
楊先生:+86 18358086310 / 0580-2038358
郵箱:business2@shipbid.net
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06月20日
一、本特別規(guī)定作為《競拍公告》、《競拍規(guī)則》的補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競拍標的: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重整投資人資格,即成為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重整投資人。
《競拍公告》、《特別規(guī)定》以及通過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關競拍標的資料和數據參數,僅供競買人作為參考,不構成對競拍標的的任何保證、承諾、擔保。如實際情況與上述資料或數據有出入,不影響本次競拍成交和競拍成交價及其他競拍相關事項;競拍成交后,拍船網和管理人不承擔競拍標的任何瑕疵責任和質量問題,亦不會就與該競拍標的有關的任何瑕疵或事宜承擔任何責任。
三、競拍須知:
1、競拍投資條件
1.1 付款方式:重整投資人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xié)議》且《重整計劃(草案)》經法院裁定批準后2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二期重整資金人民幣3000萬元(重整投資人支付的競拍保證金不得抵扣該筆重整資金),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重整資金。
1.2 職工安排:船員全部留用,岸上管理人員由管理人負責辦理離職手續(xù)。
1.3 或有債權承擔:按照破產法等法律規(guī)定依法承擔。
1.4 競買人承諾取得豐帆公司股權后,5年內留在舟山普陀,不得外遷。
1.5 重整投資人支付的“重整資金”僅指用以清償豐帆公司破產費用、共益?zhèn)鶆占捌渌飘a債務的資金,不包括重整過程中各種證照辦理和變更、虧損核定、資產權屬變更、債務豁免、視同銷售、賬務調整、其他可能產生的應由豐帆公司或重整投資人承擔的稅費、處罰及經營成本。
競買人報名成功,即視為知曉并接受以上競拍投資條件。競買人一旦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須嚴格執(zhí)行以上投資條件。
2、重整范圍內的資產和權益以競拍公告為準,以下資產和權益不納入重整范圍:
2.1 向重整投資人進行競拍標的移交日前的貨幣資金、已收回的款項以及已收取的預付款、預收款等各種收入。管理人已經收取的前述款項屬于債務人財產,不再移交給重整后的豐帆公司及重整投資人。
2.2 第三方投入的資產和第三方享有取回權、保留所有權的資產。
2.3 管理人根據破產法規(guī)定行使撤銷權、取回權、主張無效等原因而追回的財產。
2.4 債務人各類應收賬款等;
2.5 其他未納入重整范圍內的資產和權益。
四、競拍成交:
1、競拍成交后,重整投資人必須當天以電郵或者傳真形式對競拍成交信息進行書面確認并在競拍成交后的2個工作日內向拍船網遞交重整投資人簽署的6份正本《競拍成交確認書》(以正式發(fā)出快遞的日期為準)。
2、重整投資人最晚應在競拍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管理人簽訂附生效條件的《重整投資協(xié)議》及相關協(xié)議(如有)。原則上《重整投資協(xié)議》主要條款與公告一致,若協(xié)議內容與競拍公告內容有沖突或歧義,則以簽訂后的《重整投資協(xié)議》內容為準。
3、根據本次競拍成交制定的《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并經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后,管理人與重整投資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xié)議》方生效。但若法院最終未批準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重整投資人支付的競拍保證金按原路徑無息退還,簽訂的《重整投資協(xié)議》自動取消,重整投資人不得向管理人或拍船網索賠。
4、《重整投資協(xié)議》生效后,重整投資人支付的競拍保證金自動轉化為重整投資協(xié)議項下的重整投資定金。拍船網將在競拍成功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重整投資人支付的競拍保證金劃轉至管理人指定賬戶。
重整投資人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xié)議》且《重整計劃(草案)》經法院裁定批準后2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二期重整資金人民幣3000萬元至管理人指定賬戶,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重整資金至管理人指定賬戶,逾期按違約論處。
5、若重整投資人未按期簽訂或拒絕簽訂《競拍成交確認書》或《重整投資協(xié)議》,則視為重整投資人違約,管理人有權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權沒收重整投資人支付的競拍保證金,且不影響管理人向重整投資人索賠損失的權利。若《重整投資協(xié)議》簽訂生效后,因重整投資人原因(如資信問題或涉及制裁等)無法執(zhí)行協(xié)議,或重整投資人未按照協(xié)議要求按時支付剩余重整資金,則管理人有權根據《重整投資協(xié)議》的約定單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權沒收重整投資人已支付的競拍保證金或重整投資定金,且不影響管理人向重整投資人索賠損失的權利。
6、若重整投資人存在上述違約之情形導致交易取消的,拍船網有權根據管理人的指令對該競拍標的重新組織競拍,原重整投資人不得再次參加競拍。
五、競拍標的的移交:
1、本次重整投資人資格競拍所及資產/股權移交不晚于重整投資人付清全部重整資金后的30天內。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突發(fā)因素導致確需延期交割,協(xié)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并約定新的最晚資產交割日。
2、標的移交狀態(tài):按照實際移交時的現狀交付。對于競拍標的的交付、管理人以豐帆公司名義進行破產衍生訴訟、稅款申報等工作,重整后的豐帆公司及重整投資人應積極配合。
3、競拍標的涉及股權變更等由管理人與重整投資人共同辦理,拍船網予以協(xié)助,由此產生的稅費由重整投資人承擔。
4、重整投資人依據《重整投資協(xié)議》支付全部重整資金前,豐帆公司印章、營業(yè)資質證書、文書等仍由管理人保管;支付完畢后,管理人與重整投資人辦理相關資料的交接工作,交接的實物和資料以管理人實際持有為限。管理人在重整計劃執(zhí)行期間仍有權對有關文書進行調取。
5、本公告附有2份附件,《參拍承諾書》、《保密承諾書》,請聯(lián)系拍船網領取。
六、相關費用:
1、本次競拍成交價不含稅費,且不提供發(fā)票。
2、競買人在競價前應向稅務、工商等相關政府部門確認競拍成交后應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項費用標準,且在承擔后不得據此主張競拍無效或向管理人索賠。
3、競拍服務費:競拍成交后,重整投資人必須在競拍成交后的2個銀行日內向拍船網支付競拍服務費,詳見參拍承諾書。若重整投資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競拍服務費,拍船網有權對其進行依法追繳。
4、與競拍保證金相關的匯付和退匯等銀行手續(xù)費由競買人承擔。所有與競拍標的相關款項的匯付等銀行手續(xù)費由重整投資人承擔。未成交者的競拍保證金在競拍結束后3個銀行日內退回,競拍保證金不計息。
5、在《重整計劃(草案)》獲得通過后,需要辦理相關變更、轉移登記等手續(xù)的,由管理人配合重整投資人共同辦理,相關費用由重整投資人承擔,管理人不承擔費用。
6、本次重整過程中產生的全部稅費(包括重整投資人應當承擔的稅費,稅種包括但不限于企業(yè)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具體以實際應繳納的稅種及稅額為準)由重整投資人及重整后的豐帆公司承擔,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7、資產交割日后,因后續(xù)經營所涉的稅費及各項行政規(guī)費,由重整后的豐帆公司依法向相關相關部門申報繳納。
8、考慮到將來財產分配時無法全額清償稅款債權滯納金部分,且因稅務信用修復需要以全額付清滯納金為前提,故重整投資人或重整后的豐帆海運應額外承擔未清償的稅款滯納金(如有)。
七、管理人有權在競拍開始前中止或撤回競拍,前述行為對各方不構成違約且管理人不承擔各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八、對競拍標的權屬和相關事項有異議者,最晚請于競拍開始前提前3日(即2025年07月01日10時前)向拍船網或管理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九、未盡事宜由拍船網、管理人、重整投資人協(xié)商解決。
舟山豐帆海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06月20日